劳动审判诞生的背景

曾经的劳动审判具有“时间长,举证重”的问题,虽然说劳动审判的案件在经济泡沫后有增加的倾向,实际上数量可以说很少。谈到劳动纠纷案件,(在律师界)甚至给人一种很多律师比较喜欢代理劳动者方面的印象。涉及到解雇问题的诉讼,甚至有些都能长达1年。

另外还有纠纷调解委员会斡旋这一法律制度。简而言之,是行政机关给劳资双方提供一个和解对话的机会。几乎不需要支付费用,也不需要提交复杂的书面材料。只是,有一定比例的案子能通过该制度解决,但由于没有什么强制力,因此有很多和解都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