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加班费:应对案例2

餐饮业B社(店铺约10家)在私下交涉中给离职者支付了未付加班费,听到这件事后的数名离职者陆续向公司请求支付加班费。

B社社长非常恐惧,如果所有在职者每人在离职时都要求支付加班费,公司说不定会破产。因此B社社长连同B社的顾问社劳士老师来我们所咨询。

应对方案的思路

离职者接二连三要求支付未付加班费的话,几乎可以肯定是收到加班费的离职者把消息告诉给了没收到加班费的离职者。即使在合意书上加入了保密条款,基本上他们都不会遵守,而且要举证他们违反了保密义务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有必要将此事作为情报泄漏来处理。简而言之,公司至今的应对方法有问题。如果大家都知道请求支付加班费如此简单的话,其他的离职者也会跟风。因此公司有必要改变请求支付加班费的应对办法。另外离职者接二连三的请求支付加班费,很多时候都是基于一定的人际关系。反过来说,如果人际关系网未到达的地方是很难发生请求支付加班费的情况。

实际的应对

我直接向B社社长了解了案情。

了解到最初提起要求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在离职时与B社的社长起过冲突。另外,请求支付未付加班费的原员工大多数都是来自于某一个特定的门店。我认为,本次的请求是最初请求支付加班费的原员工团伙中的一员,其他店铺的离职员工请求支付加班费的可能性应该很低。

另外,B社为了避免诉讼,对未进行考勤卡管理的离职员工也私下支付了加班费。从工作情况来看,离职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可能与事实并不相符,因此并不需要在私底下按照离职员工的要求支付全部的加班费。该抗争的地方就抗争,甚至应该做好诉讼的心理准备,毕竟就算提起诉讼也不是违法的事。

我接受委托担当正式的代理人,对原员工的请求做了各种反驳,结果还是进入了诉讼程序。进入了诉讼的程序后,几乎没有其他原员工请求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最终通过了和解解决了纠纷,但是从我接受委托到解决案件花费了一年以上的时间,从结果上来讲,公司的主张并未得到认可,最终支付了和解金,但是我认为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劳资纠纷的恶化。